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创建服务型机关,结合我处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服务承诺:
一、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服务意识
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全处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防止推诿和扯皮的工作作风;树立勤政廉政意识,克服懒散和松懈作风;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公仆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二、开展规范化服务
1、完善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做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微笑服务,文明办公。在办公时间衣着得体,姿态端庄,对前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微笑服务,使用文明用语,做到办事公正,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廉洁自律;做到生人和熟人一个样,领导和群众一个样,教工和学生一个样。
3、受理业务本着先外后内的原则。校内外人员到财务处办理业务时,各岗位优先办理对外业务,在业务办理结束后,处理内部业务。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严格执行学校的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因病、因事不能到岗或离岗要向领导请假,短时离开须向周围的同志告知;工作时间内不准办私事、不许闲聊、不玩游戏、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实行首问责任制及一次性告知制
1、强化业务培训。坚持周三业务学习制度,使每位工作人员不但了解、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及业务流程,还要十分清楚地掌握本科室其他岗位及其他科室的工作职责及其业务流程,为首问责任制,建立服务基础。
2、实行首问责任制及一次性告知制。对来电、来信及来处内办事的校内外人员,若属于首问人员职责范围的,要认真负责地解释或处理完毕,对所涉及的政策、程序及要求提供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避免办事人员为一件事情多次奔波;若不属于首问人员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员必须说明情况,并介绍至有关科室经办人员办理;若经办人员不在,应问明事由,做好记录,同时对所涉及的政策、程序及要求提供的材料也要一次性告知,并交经办人员处理,坚决杜绝推托或置之不理现象的发生。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财经纪律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的;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对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或处罚。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