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简介
财务处是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结合学校情况,制定学校内部的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全面负责学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保证学校的资金运行以及进行会计监督等项工作的管理机构,下设预算及绩效管理科、会计核算科、资金结算科、收费管理科、财会监督科五个科室。
一、财务处领导
处长: 卜树春
副处长:姚瑞军
副处长:董云芝
二、财务处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学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有序高效。
2.组织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加强预算与绩效管理,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落实评价结果运用。
3.负责学校事业、工会、基金会、校友会、资产经营公司及下属企业、党(团)经费等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财会监督工作,对学校部门经济活动实施监督和评价。对重大资金、重点项目、重要环节开展重点监督;对学校收入业务进行监督,确保部门及时、完整实现各项收入;对部门支出业务进行监督,确保部门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合理、高效。
5.负责学校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各类收费行为,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票据。
6.负责学校各类税金的代收、申报、缴纳和住房公积金扣缴、住房补贴发放等工作,做好全校教职工的工资、津贴和其他福利的发放工作。
7.多渠道筹措教育事业发展经费,制定和落实增收节支方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定期分析报告学校财务状况,为学校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为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进言献策。
9.牵头负责全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建设,科学建立学校经济业务内控机制。
10.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创新财务服务和管理方式,更好地服务全校师生员工。
11.依法依规公布各项财务信息,保证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知情权。
12.负责学校会计档案立卷、归档等理工作,努力提升会计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13.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地方财政、税务、审计和金融等机构的工作联系和协调沟通,接受政府部门安排的财务检查和审计等工作。
14.负责党支部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5.加强财会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财会队伍建设水平。
1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