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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开选拔武汉大学等10所直属高校总会计师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3-03-01

 

  中新网3月1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今天发布公开选拔10所直属高校总会计师的公告。公告称,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实施,加强高校财经管理,提高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化水平,教育部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武汉大学等10所直属高校总会计师。
  公告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实施,加强高校财经管理,提高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化水平,根据《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教育部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武汉大学等10所直属高校总会计师。
  根据公告,公开选拔岗位是:武汉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10所高校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为学校副校级行政领导成员,主要职责是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经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公告规定了报名条件,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经济、管理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财政、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等管理工作经验,一般应担任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在会计、审计等专业中介机构担任高级职位,具有15年以上从业经验。还规定了报名者年龄在55周岁以下等。
  公告指出,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需征得本人同意。每人申报岗位数量不限(公选岗位所在学校人员不得申报本校岗位)。报名需填写《教育部公开选拔直属高校总会计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及填表说明请从教育部门户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