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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项目用款计划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2-04-02

 

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相关要求,对项目经费的的使用要申报计划,请各相关部门在每月10日前将次月项目用款计划上报到财务处,以便于安排经费使用计划,对没有上报用款计划的部门将不予安排使用经费。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07年元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