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收费 >> 正文

关于发放2022-2023学年学生教材费余款的通知

作者: 财务处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3-05-29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及全体学生: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7] 270号)规定,财务处近期将退还2022-2023学年学生教材费余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材费余款将以班级为单位打到各班班长学校发放的银行卡上。余款发至各班班长银行卡后,请各班班长根据本班每个学生的教材领用情况,退还每个学生的教材费余款。

2、请各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通知尚未缴清教材费的学生在61日之前通过网上缴费平台补交费用。2023年应届毕业生务必在6月1日之前缴清费用,统一结算后财务处将不再单独办理退费(学生欠费名单私发各学院学工办主任)。

3、请各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统计本学院有教材费余款的班级班长信息,6月1下班之前,将《各班班长信息统计表》发至邮箱ch@ycit.cn。

4、教材费核算数据核对日期为530日至531日。各学院教材费数据将统一发给各学院学工办主任。请各班班长认真核对本班教材费的收支情况,如对本班级教材费收入情况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电话88168103);如对本班级教材费支出情况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材科(电话88168082)

5、数据核对无疑义后,请各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带一名班长于6月2到财务处签字确认。

6、核对毕业班、民族预科班、大类招生的班级是否欠款,如有欠款,学生需补缴。

7、本次教材费核算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524日

附件1:各班班长信息统计表

财务处

2023年5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