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工办〔2014〕28号
关于印发《盐城工学院财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单位:
《盐城工学院财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经2014年第9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盐城工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4年9月10日
盐城工学院财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行为,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属院校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财﹝2014﹞20号)和省教育厅财务检查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财务检查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财经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对2013年以来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如遇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本次财务检查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否按规定完整编制年度预算,是否按批复预算严格执行。
(二)各项收支是否按规定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是否存在公款私存问题,是否存在“小金库”问题。
(三)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的收费行为;学费、住宿费等非税收入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是否及时缴存财政专户。
(四)财政专项资金是否进行专项专款核算,有无混收混支、混淆资金性质,有无在专项支出中列支与项目无关联费用的现象,有无随意改变资金性质,任意调换项目等问题,项目实施是否规范、透明。
(五)科研项目经费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使用及结余经费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六)国家和省助学政策的落实情况,有无制定相关规定,是否按规定比例6%提取并按要求使用。
(七)物资采购是否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招投标制度,做到采购行为规范透明。
(八)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管理、核算是否按规定执行。
(九)固定资产处置是否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处置收入是否按照规定入账。
(十)对外投资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校办产业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建立管理制度并对资产保值增值进行考核和监督。
(十一)学校结余资金是否按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十二)学校新增及借新还旧贷款是否按规定报批,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直接向金融机构贷款,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向教职工或非金融机构借款。
(十三)近年来审计查出问题是否逐一进行了纠正落实,对提出的审计建议是否及时制定了措施和完善了相关制度。
(十四)是否严格执行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规定,是否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
(十五)是否按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要求主动公开相关财务信息。
二、方法步骤
财务检查工作采取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和学校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8月下旬起到10月底结束,具体工作主要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学校成立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财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财务检查工作部署会议。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中旬)
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单位要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做到即知即改。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单位应于9月20日前,向学校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报送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表式详见附件)。
(三)学校组织检查阶段(9月下旬)
从9月22日起,学校财务检查组(由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对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并分别召开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学校于9月底前,向省教育厅正式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
(四)接受上级检查和整改落实阶段(截至10月底)
及时做好接受上级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国家财政体制改革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的要求,提高学校治理能力、预防惩治腐败的战略高度,重视财务检查专项工作,确保财务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不走过场。
(二)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保林
副组长:张建祥 胡凤娥 方海林 董跃进 薛 浩
韩同友 邵 荣
成 员:戴必明 张桂华 吴加才 宋长春 韩雅丽
张 兵(学生处)姚 军 倪自银 李 斌
王路明 王资生 左元斌 田为龙 王福玉
廖大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财务检查工作的协调落实,由戴必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单位的财务检查工作,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并组成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做好公开公示
学校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向全校干部职工公开公示本次财务检查工作,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单位也要在各自范围内通报本次财务检查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四)认真落实整改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补充、修订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增强自我约束机制,杜绝财经违纪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学校财经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附件:1. 盐城工学院财务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2. 盐城工学院财务检查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1:
盐城工学院财务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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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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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布署的时间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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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组负责人与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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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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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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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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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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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按规定完整编制年度预算,是否按批复预算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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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项收支是否按规定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是否存在公款私存问题,是否存在“小金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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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的收费行为;学费、住宿费等非税收入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是否及时缴存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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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专项资金是否进行专项专款核算,有无混收混支、混淆资金性质,有无在专项支出中列支与项目无关联费用的现象,有无随意改变资金性质,任意调换项目等问题,项目实施是否规范、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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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科研项目经费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使用及结余经费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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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家和省助学政策的落实情况,有无制定相关规定,是否按规定比例6%提取并按要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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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物资采购是否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招投标制度,做到采购行为规范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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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管理、核算是否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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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固定资产处置是否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处置收入是否按照规定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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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对外投资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校办产业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建立管理制度并对资产保值增值进行考核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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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学校结余资金是否按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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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学校新增及借新还旧贷款是否按规定报批,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直接向金融机构贷款,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向教职工或非金融机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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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近年来审计查出问题是否逐一进行了纠正落实,对提出的审计建议是否及时制定了措施和完善了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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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是否严格执行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规定,是否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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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是否按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要求主动公开相关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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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示的范围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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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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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名): 填报人(签名):
附件2:
盐城工学院财务检查工作时间安排表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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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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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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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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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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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优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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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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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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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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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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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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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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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盐城市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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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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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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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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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型环保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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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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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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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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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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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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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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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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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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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校办、信访办、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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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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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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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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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置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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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党校)、统战部、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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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武部、保卫部、保卫处、国防与军事考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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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新闻中心、校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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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研究所、学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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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学生处、招就处、学生资助中心、心理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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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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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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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办、校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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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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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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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博雅学院)、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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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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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评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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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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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产业处、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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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艺术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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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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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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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总公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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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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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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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下午分别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教职工代表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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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务检查工作采取检查组上门现场问询方式,请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单位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学生科长、1-2名教职工代表等相关人员,在约定时间内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