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部门预算专项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二上”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还未报送2017年专项经费预算纸质文件的部门(单位)于2016年12月9日前按照要求将相关资料提交财务处(如9月份申报专项内容有变动,请重新提供最新专项经费预算)。各部门提交的专项经费请根据轻重缓急,按照支出内容进行排序。涉及设备采购、图书购置、维修专项的,还要提供详细设备、图书及维修项目清单。未及时申报专项的,责任自负。
详细要求请见今年9月份《关于报送2017年部门预算数据和2017-2019年财政规划的通知》,该《通知》已发送至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及经办人员邮箱。
财务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