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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8年预算并报送相关材料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7-12-06

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二上”申报及学校综合财务预算编制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日常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校事业发展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2018年学校预算编制的总体原则为:统筹兼顾,量入为出,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勤俭节约、讲求绩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及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科学谋划,合理安排下年支出。

在预算编制中还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1.完整科学。所有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年度预算统一管理,严禁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

2.保证重点。预算资金的安排,首先保证人员、化解债务及日常运行等必保支出;其次重点保障教学投入,支持科研、学科、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项目。在优先保证以上经费的情况下,再根据学校财力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一些事业发展所需的其他资金。

3.厉行节约。各单位应持续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严格控制运行成本。坚持过紧日子,严控 “三公经费”支出。

4.讲求绩效。建立预算安排与上年预算执行挂钩机制,上年预算执行较差的项目或部门,学校将调减或取消预算安排。各部门、单位要在做好本年预算执行工作的基础上,统筹结合2018年实际支出需求和预算执行能力编报预算,最大限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收入预算上报要求:

1.财务处统筹编报全校收入预算,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2.继续教育学院报送2018年成人教育、培训、开放大学教育等收入预算。

3.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报送2018年纵、横向科研收入、专利转让收入及其他收入预算。

    4.后勤服务集团报送2018年经营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报送要求

    1.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由人事处和财务处按照省财政厅下达的二下数据填报。

    2.化债专项经费按照债务重组方案申报。

    3.基本运行经费由财务处按照定额测算填报。

    4.专项经费报送要求:各部门、单位如有除上述1-3项之外的专项经费,须填报《盐城工学院校内专项经费立项申请报告书》(可从财务处网站下载),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学校特定的专项工作或事业发展需求,提出下一年度项目预算。

    5.后勤服务集团报送2018年经营支出预算。

2017年9月已报送部门预算一上专项的部门、单位,如申报专项内容有变动,请重新提供最新专项经费预算。各部门、单位提交的专项经费请根据轻重缓急,按照支出内容进行排序。涉及设备采购、图书购置、维修专项的,还要提供详细设备、图书及维修项目清单。未及时申报专项的,责任自负。

    各部门、单位申报的预算一律用A4纸打印,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签字后,于2017年12月18日前报送财务处210办公室,同时发送预算电子版至cwczj@ycit.cn,联系电话88168096,13004498648。

                                                          财务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