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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明确2013年高招取消“点招”政策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3-11-01

昨天,江苏2013年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出台。在这份刚刚出台的意见中,江苏首次正式明确2013年取消选择性招生,即民间所谓“点招”。意见中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依据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为进一步强化招生录取工作管理,规范招生录取行为,更好地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2013年我省取消了选择性招生,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1%的招生计划。

“点招”其实是一种民间说法,事实上叫选择性招生。江苏往年对选择性招生的规定通常是不超过当年院校总计划的5%。并要求高校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选择性招生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向社会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今年则在《意见》中明确表态,取消选择性招生。

既然取消了“点招”,为什么又规定可以预留1%的计划?《意见》称,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少数招生计划。结合江苏实际,高校可以预留1%招生计划。该计划以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或用于招收少量有学科特长的考生,以及用于缓解我省现行高考方案中分数与等级不匹配的矛盾。

而且相比过去,对这1%的预留计划的“使用标准”也明确提高了。《意见》中称:高校使用预留计划录取的考生须填报该校志愿,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达到考生填报志愿的基本要求,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对于文科类、理科类,文化总分超过院校投档线但两门选测科目中的一门比院校规定的等级要求低一个等级,或文化总分达到同批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达到且至少有一门超过院校规定的等级要求,且具有其它学科特长等。这意味着,要么分数要过院校线,要么等级要“超标”。而在往年,只要求文化分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选测科目等级达到招生高校在其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对选择性招生对象的等级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本一还是本二,本科院校一般双B即可。

对于体育、艺术类考生的要求也高了,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前提下,文化总分较高但专业成绩略低,或专业成绩较高但文化总分略低,且具有其它学科特长等。而在往年仅对学测等级提出要求: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意见中同时规定,有关高校应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预留计划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向社会公布,让考生知晓,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