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份,省财政厅下达了2010年第三批省属高校化债补助资金。至此,省财政计划分五年安排的122亿元化债补助资金提前到三年内全部拨付到位。
2008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全面启动推进省属高校债务化解工作。2008年11月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推进省属高校化解基本建设债务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厅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为帮助高校节省贷款利息支出,省财政在按计划分五年安排支出的基础上,通过资金调度等办法,用不到三年的时间将化债补助资金提前全部落实到位。2008年11月,省财政拨付资金50.67亿元。2009年6月又下达资金35.67亿元。2010年4月份将剩余补助资金35.66亿元全额拨付到位。
省财政化债补助资金的提前到位,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减轻了省属高校贷款利息负担,提升了化债工作效果。按现行银行贷款一年期利率初步测算,省财政化债补助资金提前拨付到位共可为省属高校减少利息支出约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