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生科科长及全体学生: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7] 270号)规定,学生代办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近期,财务处将退还学生2015-2016学年的代办费余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代办费退款的对象为全校所有学生,代办费余款将以班级为单位打到各班班长学校发放的银行卡上。
2、请各二级学院学生科科长统计本学院的所有班级班长的信息,于6月3日之前,将《各班班长名册》发至邮箱dyz@ycit.cn。
3、代办费核算数据公示日期为6月1日至6月3日。请各班班长认真核对本班代办费的收支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电话88168103)。
4、核对数据无疑义后,请各二级学院学生科科长带一名班长于6月3日到财务处签字确认。
5、代办费余款的统一发放日期为6月6日。
6、代办费发至各班班长银行卡后,请各班班长根据本班每个学生的教材领用情况,退还每个学生的代办费余款。
7、《2015-2016学年代办费核算明细表》见附件(数据统计截至5月27日)。
附件:1、 2015-2016学年代办费核算明细表.xls
2、盐城工学院各班班长名册.xls
财务处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