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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6-07-25

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财会〔2016〕14号

各市、县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发布实施以来,我省各行政事业单位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部分单位重视不够、制度建设不健全、发展水平不平衡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现将《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地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由审计、监察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协同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抓好贯彻落实,完成主要任务

  以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为契机,根据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完成时限要求,全面执行内控规范,确保内部控制覆盖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全范围,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规范单位内部各层级的全体人员。已经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单位要确保有效实施;尚未建立或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必须于2016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

  三、运用信息技术,固化内部控制

  要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通过信息化手段,将内控理念、控制流程、控制方法等要素固化到信息系统中,自动实现内部控制对各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约束,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创造信息交互和共享的平台,提高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相关性以及信息沟通的效果,实现内部控制的系统化和常态化,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强化内部控制的刚性约束。

  四、凝聚社会力量,加强宣传培训

  各地区、各单位应借助专家学者、高等院校和社会中介机构等的力量,充分发挥他们在内部控制建设中的作用。各地财政部门要广泛宣传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宣传相关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引导行政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提高风险防范和抵制权力滥用意识,加强内部控制方面的培训,为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附件: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财政厅

                                                                 2016年2月19日


附件下载: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