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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一上”及专项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 财务处   审核人: 财务处   文章来源: 财务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0-09-28

各部门、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财政规划的通知》(苏财预〔2020〕7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苏教财函〔2020〕52 号)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部门预算一上”及专项经费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的总体原则为: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讲求绩效。根据收入情况,学校对上报的专项经费预算将根据轻重缓急和工作重点,确定必做项目和备选项目,合理安排专项资金预算。各部门、单位要继续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持续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和“三公经费”支出。

二、编制注意事项

(一)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参照附件1所列编制内容分工,认真做好“一上”预算数据和专项经费预算编制工作。附件1所列专项为学校正常安排经费,各部门、单位如有学校会办同意且附件中未列示的其他专项经费,请按照《盐城工学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盐工发〔2014〕68号)的要求,上报各归口管理部门或财务处。各类专项申报时,请同步编制附件3《盐城工学院校内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对新出台的重大项目还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因素。

(二)请各相关职能部门填报本部门2021年整体绩效预算目标。各类绩效指标请根据本部门2021年工作任务计划,按照附件2《盐城工学院校内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表式进行填报。绩效指标要具体、可衡量、可实现,与部门工作具有相关性,指标内容可参考附件相关案例及《江苏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从2020开始,省教育厅将“资金绩效”纳入江苏省地方普通高校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资产负债情况和预算绩效评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绩效预算目标编制工作,构建适合本部门、单位特色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三)为加强预算及绩效管理,请各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员将编制完成的专项经费预算在“全面预算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同步上传《盐城工学院校内专项经费立项申请报告书》、《盐城工学院校内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盐城工学院校内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等相关资料。

三、申报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申报工作,主动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请示、汇报,充分考虑来年工作安排,加强部门间协调和经费统筹,合理配置资源,做实、做细预算。

(二)部门预算一上数据、专项经费预算、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等纸质材料请于106日前将报送财务处,其中:专项经费预算、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须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

(三)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请于2020年11月30日前送交财务处。

(四)预算编制工作相关问题请和财务处联系,联系人:董云芝,电子版请发邮箱:dyz@ycit.cn,电话0515-88168103,15189219587。


附件: 盐城工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一上暨2021-2023年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分工表及相关附表.zip



财务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