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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做好2013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3-12-06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年终财务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年底前必须对各项收支项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等进行全面的清理结算,并在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年终财务决算。为全面、准确地反映学校2013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运行状况,圆满地完成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按下列通知内容,尽快办理与本部门、单位有关的财务清理结算事项。
       一、12月20日起停止办理借款业务;12月25日起停止办理报销业务。当年票据当年结报,12月25日以后发生业务取得的票据可在2014年3月底前结报。
       二、请校内各部门相关人员抓紧对暂付款进行清理,及时到财务处办理结账手续。凡是2013年12月20日以前借款的(含汇款,下同),必须在2013年12月2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结账手续。具体借款名单,将另行通知各部门办公室主任到财务处签领。
      
结合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的要求,对暂付款清理做进一步要求:12月25日前无法办理结算、还款手续的暂付款,需提供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的情况说明并明确还款期限报财务处审批后备查。逾期未办理结算、还款手续且未提供情况说明的,财务处拟将相关信息提交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从2014年1月份开始扣发相关人员的工资、津贴用于偿还相应的借款,同时暂停办理借款人所在部门的所有借款业务。2013年加强暂付款清理力度,请大家务必认真对照执行。
       三、因银联交易资金到账时间相对延后,刷卡缴纳各项费用的截止时间为12月27日。
       四、校内各部门、单位从财务处领用的各类票据,无论是否用完,均须在12月25日之前将所有收入款项解缴财务处,办理入账、缴销手续。
       五、请各二级学院抓紧做好学生欠费的催缴工作,努力降低欠费率,确保学校年度收入预算顺利完成。学校将根据学费催缴情况进行适当的奖励。
       六、请物资设备处、图书馆等设备采购部门于12月25日前办理结账、付款手续,保证国库资金支出计划按期完成,确保学校2013年度设备采购预算顺利完成。并于12月30日前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确保固定资产台账与财务处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核对一致。
       七、请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将已完工的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尽快办理决算、审计、审批手续,并于12月2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账、结算手续。
       八、请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管理处(卫生所)、后勤服务总公司在12月30日前,会同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各类材料进行清理盘点,将材料盘点清单报财务处,并与财务帐核对一致。
       九、年终决算报表中的有关数据,需由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物资设备管理处、科技处、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等单位提供,请相关部门大力协助。同时请人事处针对人才引进费、教师进修费,研究生处针对学科建设经费,物资处针对设备购置费,图书馆针对图书购置费,基建处针对基建经费,后勤管理处就维修经费等各项专项经费的实施情况、效益分析以及存在问题及今后的打算和建议报告形成文字材料,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财务处。
       十、 因编制2013年财务决算和2014年账务初始化及建立新帐等工作需要,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春学期开学前,财务处将暂停对外报账。在此期间可以办理急需借、汇款业务。敬请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教职工支持。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