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缴费催缴工作,充分调动各学院学费催缴工作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对2012学年学费欠费率在0.5%以下(含0.5%)的学院兑现奖励。请各二级学院继续做好学生学费催缴工作,以便兑现奖励措施。
财务处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