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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秋学期学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2-04-02

 

各二级学院:

2008年秋学期收费工作中,对08级新生进行了建行龙卡代扣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结合同类院校工作经验,并经校领导同意,学校决定从2009年秋学期开始,全面启用建行龙卡代扣学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代扣学费账户的范围

1、由于学院收费合作银行为建行城北支行(黄海中路16号,学校西校区门口),故凡在城北建行开设的各类龙卡借记卡都可以作为扣费账户,具体包括龙卡储蓄卡、龙卡生肖卡、支付宝龙卡等,城北建行借记卡特征是:卡号必须是19位,卡号的前12位必须是“4367 4213 2901”或“6227 0013 2901 或“6222 8013 2901”,非上述卡段借记卡无法代扣,需重新办卡。

2、若学生持有的储蓄卡已超过1年未用的,应先通过ATM自动取款机查询余额,如能正常显示余额,则表明卡状态正常;如不能正常显示,需持储蓄卡和身份证去银行柜台处理后方可使用。

3、需办卡的同学,可以到各二级学院学生科长处填写“开卡申请表”(附件1表一)集中办理。

二、关于代扣学费账户的登记

1、2008级学生收费账户无需登记,但在2008年收费后,若原储蓄卡遗失补办卡号变化的,需重新登记;若原储蓄卡遗失后未补办的,需补办后重新登记。

2、2006、2007级学生全部需进行学费代扣账户登记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填写“代扣学费账户登记表”(附件1表二),由各二级学院学生科长汇总后传到建行xujun_cbzh.js@ccb.com信箱。

3、本次集中办卡的相关账户信息无需再进行登记。

三、相关时间安排

1、需集中办卡的学生,请各二级学院学生科长在6月18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将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开卡申请表”纸质件和学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可多个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交到财务处蔡慧处,“开卡申请表”电子文档直接发至建行xujun_cbzh.js@ccb.com信箱。建行将在6月24日前将储蓄卡发到各二级学院学生科长手中统一发放。

2、除集中办卡学生之外的2006、2007级全部学生和2008级变更卡号学生的“代扣学费账户登记表”,于6月24日前由各二级学院学生科长汇总后传到建行xujun_cbzh.js@ccb.com信箱。

四、关于收费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1、根据省教育厅财务处及审计工作管理要求,发放给学生的所有补助,都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不得再发放现金。为方便学生,今后的各项补助资金将全部发至代扣学费的建行龙卡上,故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要妥善保管好该储蓄卡,保证一人一卡,直至毕业。学生相关卡号信息,请各二级学院学生科长留存,以备后用。

2、若储蓄卡不慎遗失,请立即持身份证和二级学院证明,前往城北建行办理挂失补办手续。补办新卡后,应尽快填写“卡号变更申请表”(附件1表三)至二级学院和财务处办理卡号变更登记手续。

3、相关人员应妥善保管学生的账户信息,除用于代扣学费和代发补助外,不得他用或泄露,同时要教育学生要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和密码,防止资金被盗用。

4、关于储蓄卡使用的相关事宜,请直接致电城北建行88325481、88327580或建行服务电话95533。

五、其他相关工作安排

1、2009级新生扣费账户,直接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录取信息通知建行开立储蓄卡,并随录取通知书发放到新生手中。

2、财务处将在学生到校前进行学费批扣,并打印扣款成功学生的收费收据,在开学时通过各二级学院学生科长发到学生手中。对扣款未成功的,在开学时通过刷卡办理缴费手续。

3、秋学期缴费标准及相关表格见附件,电子文档请到财务处网站下载。

4、缴费工作联系人:财 务 处:  张建,电话:88168102

                   城北建行:孙健,电话:88122186

特此通知。

 

学生处

财务处

                           二OO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学生代扣费相关登记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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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盐城工学院2009年秋学期老生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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