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0年秋学期建行龙卡代扣收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代扣学费账户的范围
1、由于学校收费合作银行为建行盐城城北支行(黄海中路16号,学校西校区门口),故凡在城北建行开设的各类龙卡借记卡都可以作为扣费账户,具体包括龙卡储蓄卡、龙卡生肖卡、支付宝龙卡等,城北建行借记卡特征是:卡号必须是19位,卡号的前12位必须是“4367 4213 2901”或“6227 0013 2901” 或“6222 8013 2901”,非上述卡段借记卡无法代扣,需重新办卡。
2、若学生持有的储蓄卡已超过1年未用的,应先通过ATM自动取款机查询余额,如能正常显示余额,则表明卡状态正常;如不能正常显示,需持储蓄卡和身份证去银行柜台处理后方可使用。
3、没有办理建行城北支行银行卡的同学,请立即到各二级学院学生科长处填写“开卡申请表”(附表一)集中办理。
4、2010年秋学期开始,财务处将全面使用银行卡代扣缴费,不再收取现金。
二、关于代扣学费账户的登记
1、2008、2009级学生收费账户无需登记,请各二级学院核对已有的学生卡号信息(附表二);但在2009年收费后,若原储蓄卡遗失补办卡号变化的,需重新登记(附表三);若原储蓄卡遗失后未补办的,需补办后重新登记(附表一)。
2、2007级部分学生因在学生收费系统没有卡号信息,需进行学费代扣账户登记工作,填写“盐城工学院学生账户变更申请表”(附表三)。
3、本次集中办卡的相关账户信息无需再进行登记。
三、相关时间安排
1、需集中办卡的学生,请各二级学院学生科长在6月21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将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开卡申请表”(附表一)纸质件和学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可多个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交到财务处蔡慧处,“开卡申请表”电子文档直接发至cwczj@ycit.cn信箱。建行将在6月25日前将储蓄卡发到各二级学院学生科长手中统一发放。
2、除集中办卡学生之外的2007级部分学生和2008、2009级变更卡号学生的“代扣学费账户核对表”(附表二)和“学生账户变更申请表”(附表三),于6月24日前由各二级学院学生科长汇总后传到财务处cwczj@ycit.cn信箱。
四、关于收费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1、请各年级同学务必于8月20日前将2010年秋学期应缴费用全额存入登记的建行银行卡中(至少要比应缴费用多存11元),报到时直接到所在二级学院领取缴费收据,办理登记注册。
2、若储蓄卡不慎遗失,请立即持身份证和二级学院证明,前往城北建行办理挂失补办手续。补办新卡后,应尽快填写“卡号变更申请表”(附表三)至二级学院和财务处办理卡号变更登记手续。
3、相关人员应妥善保管学生的账户信息,除用于代扣学费和代发补助外,不得他用或泄露,同时要教育学生要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和密码,防止资金被盗用。
4、关于储蓄卡使用的相关事宜,请直接致电城北建行88122186,联系人:陈莹莹;或致电建行服务电话95533。
五、其他相关工作安排
1、2010级新生扣费账户,直接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录取信息通知建行开立储蓄卡,并随录取通知书发放到新生手中。
2、财务处将在学生到校前进行学费批扣,并打印扣款成功学生的收费收据,在开学时通过各二级学院学生科长发到学生手中。对扣款未成功的,在开学时通过刷卡办理缴费手续。
3、2010年秋学期缴费标准及相关表格见附件2。
4、缴费工作联系人:财 务 处: 张建,电话:88168102
特此通知。
财务处
学生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附表1-3:学生代扣费相关登记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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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盐城工学院2010年秋学期老生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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