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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版面费报销管理的通知

作者: 财务处   审核人: 陈正群   文章来源: 财务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2-09-13

二级学院、各部门、单位:

为支持高层次、高水平学术论文发表,进一步提升学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审计发现关于“版面费报销缺乏报销范围及标准”的共性问题,落实审计整改要求,现对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版面费支出报销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版面费支出范围及标准

(一)科研项目经费

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主要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地和人才专项)产生的代表作和“三类高质量论文”,严格执行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第八条加强论文发表支出管理的规定,其版面费支出可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按规定据实报销。其它论文版面费均不得在上述项目中支出报销。其中“三类高质量论文”由科技处审核认定;对于单篇论文版面费超过 2 万元的,还需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对论文发表的必要性审核通过。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6年关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具体执行有关事项回答的精神和要求,项目资金不得支出论文发表版面费。

3、省级科研项目、人才引进科研启动费可以支出中文核心、SCD来源期刊、SCI、EI、CSSCI来源期刊等高水平论文版面费,按规定据实报销。

4、横向科研项目论文版面费按规定据实报销。

(二)学校事业经费

事业经费可以支出版面费的项目包含:学科建设经费、科研工作经费、重点实验室经费、协同创新中心经费、人才工程经费、教学改革专项经费、创收经费、毕业设计费、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经费、党建与思政研究会经费。

1、学科建设经费、科研工作经费、重点实验室经费、协同创新中心经费、人才工程经费、教学改革专项经费、创收经费,可以报销中文核心、SCD来源期刊、SCI、EI、CSSCI来源期刊等高水平论文版面费。其中:中文核心、SCD来源期刊论文版面费在2000元/篇限额内报销;SCI、EI、CSSCI来源期刊论文版面费原则在5000元/篇限额内报销,对于省级重点学科范围的高质量论文版面费超过报销限额的,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签署必要性审核意见可以据实报销。

2、教学改革专项(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毕业设计费、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经费仅限支出以盐城工学院学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版面费,据实报销。

3、党建与思政研究会经费仅限支出党建与思政方面论文版面费,据实报销。

二、版面费财务报销要求

财务报销仅限学校教职工、学生为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盐城工学院的论文版面费(备注:教师在外进修读博期间,可报销署名为进修单位的论文版面费),附件材料要求如下:

(一)国内版面费

1、版面费发票。由杂志社直接出具的开票项目为“版面费”的发票;如文章出版单位与发票的开票单位不一致,还须提供杂志社委托某单位收款开票的证明。横向科研项目可以报销开票项目为审稿费、编辑费、翻译费的发票。

2、论文的录用通知或论文复印件。文章录用通知内容须包含对方杂志社全称、作者姓名、稿件名称、版面费金额等相关信息;论文复印件内容包括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

3、版面费金额超过3000元应通过对公转账至对方银行账户,如因特殊原因个人已代垫版面费的,需提供付款记录。

(二)境外版面费

1、境外单位提供的Invoice,Receipt。

2、文章的录用通知或论文复印件。需附简要的中文翻译,包括作者、文章名、日期、杂志社等。

3、个人已垫付境外版面费的,须提供支付记录。

                                                      财务处

2022年9月13日